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四条 学校教科处由1—2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第五条 学校教科处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6、组织并管理本校科技教育活动。7、管理本校图书室。8、与教务处协调,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组织教师学习课改理论,提高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深化课程改革。9、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市、区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
第六条 制定本校一年一度的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处应根据市、区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 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科研室参照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第九条 成立科研课题组1、课题组设组长1人,课题组成员2—9人,其中“主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课题组组长必须是主研人员之一。2、主研人员必备条件:①研究指导思想与研究方案或重要创新点的提出者、研制者;②重要科学现象,规律或改革方案的发现、阐明或制定者;③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实验、技术难点的主要解决者。3、主研者与参与者的身份,可在课题结题时根据各研究者的实际贡献最后确定。4、课题组组长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5、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应是主研者之一。6、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第十条 课题申报立项: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处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科研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在学校开题会上颁发课题聘请书。2、区级及以上课题立项:①由学校教科处向区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等相关资料。②审查通过并开出立项通知书的项目为区级或以上课题,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第十一条 课题开题:l、课题开题工作是—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学校教科处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①课题开题通知; ②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③课题方案; ④课题研究工作计划;⑤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①宣读立项通知;②课题背景介绍;③介绍课题方案;④宣布课题研究工作计划;⑤前期研究小结;⑥课题咨询与论证;⑦开题会总结。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料一式两份,由教科处和课题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第十二条 教育科研课题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一、教育科研资料的分类 (一)组织管理资料 1.学校教育科研机构资料:(1)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年龄、性别、职称、职务等)及分工(学校填写);(2)教科处人员构成情况(学校填写);(3)教育科研机构工作章程(职责)(见学校科研管理制度)。 2.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教科处制定)。 3.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年度总结(教科处制定)。 4.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办法):(1)校级课题的申报评审制度(办法);(2)课题研究工作的过程管理制度(办法);(3)学校教育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4)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审及奖励制度(办法);(5)课题研究资料的管理办法(学校制定)。 5.课题登记表:(1)课题申报一览表;(2)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3)课题成果获奖情况一览表 (二)教改科研(课题)资料。(以下资料由课题组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1.课题申报立项资料:(1)课题研究方案;(2)课题立项申报表(申请书);(3)课题立项的审批文件。 2.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1)实施计划(工作阶段计划);(2)研究工作的阶段小结;(3)阶段性成果(调查报告、教案、专题论文、经验文章等);(4)研究工作的原始资料(研究工作记录、文献资料摘录、学生作品、研究活动的音像记录等)3.结题资料:(1)课题研究报告;(2)课题研究工作报告;(3)课题研究的测查报告;(4)课题结题评审申请书;(5)课题结题评审意见。4.课题成果评奖资料:(1)课题成果评奖推荐书;(2)课题成果获奖证书。 (三)重大研究成果资料 在全国、市及区级获奖的课题研究成果 二、教育科研资料的管理 1.分类建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资料按组织管理,科研课题和重大研究成果三类,分别建档,其中教改科研(课题)资料按课题资料目录单独整理存放。 2.各项资料应及时收集并分类归档。 3.各类资料应定期整理、编目。课题研究资料在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整理编目时应将成果资料放在最前面。 4.除不重要的、繁琐的原始资料外,其余资料按年度上交学校教科处,由学校教科处统一保管。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课题组理论学习与交流一、现代科学理论是教育科研的先导,重视教育科研工作的理论学习和理论经验交流是教育科研工作的起点和质量的重要保证。二、理论学习与交流工作应当依靠理论水平较高、同时有一定理论学习能力,并能主持理论交流工作的干部和教师共同进行。三、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不得忽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每学期至少开设1次以上的理论专题讲座,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理论研讨和课题研究的交流活动。四、区校级骨干教师应走在理论学习与交流的前列,每学年应有一定的理论学习与交流成果(体会),应将其理论水平纳入骨干示范作用考核评比中。五、理论学习与交流应做到“四有四用”,“四有”是指有计划、有主题、有主讲人、有形式;“四用”是指用于教研、用于教学、用于发展、用于创新。六、理论学习与交流应做到准备充分、资料充足。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理论素养的提高,要及时提供教师理论学习的资料,力争做到教师人人皆有,随时可阅读。 教师的优秀论文、发表文章等来自于身边的、可学习借鉴的素材,应做到有目录、有复印件、有个人档案,应广泛宣传学习。
第六章 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阶段性总结评比
一、教育科研工作应坚持有始有终、注重过程管理的原则,各项教育科研工作均应有计划地实施;在学期或研究工作阶段结束时,组织总结评比活动。
二、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的宗旨是肯定前期(或前阶段)的工作成绩,分析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总结并继续发扬有益的经验;同时对照计划中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寻找存在不足或失败原因,便于及时改进。
三、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召开会议、测查、个别分析等均可,但应该做到有资料、有事实证据、有标准,有奖惩意见。
四、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和不断完善评价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标准,不断规范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工作。
五、学校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工作原则上由课题组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学校教科室对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并推广,促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果。与此同时,学校教科室帮助责任人员提炼成果、提升理论水准,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第七章 科研课题的结题评审
1、课题研究完成后,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结题,并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
资料包括:课题研究方案、课题立项通知书、阶段性研究计划、阶段性研究总结、学年度研究过程记录手册、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成果报告、效果检测报告、相关的问卷调查及调查报告、论文及叙事文章复印件、相关的获奖成果材料等。
2、结题验收由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组织人员进行,学校及相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协调,并作出妥善安排。
3、结题验收合格的课题,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合格课题有权参加各级组织的评审,参加竞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