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教育科研奖励办法
为规范全区教育科研评选奖励工作, 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的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我区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我区教育科研的研究水平,力争推出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以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为“学在锦江 品质教育”赋予更丰富的内涵,每年10月由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发展室对我区各学校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优秀教科室及研究人员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凡在规定期间内获得的教育科研成果并符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均可申请评奖。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二条 承担各级各类教育科研项目所形成的教育科学研究阶段成果或研究成果。
第三条 其他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承担的未立项,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改实践等方面成绩显著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第四条 凡已参加过同级及以上评选并获得认定或奖励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不得参加评选。
第三章 奖项及参评条件
第五条 “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阶段成果奖”参评条件:
1.成果须为自立项之日起开展研究一年以上尚未结题的区级以上(包括区级)课题;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了主要贡献;
3.成果的主要参评资料包括:《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参评表》、课题阶段研究报告、研究大事记、获奖证明材料等。
第六条 “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参评条件:
1.成果须为评奖之日前一年内已经结题的区级以上(包括区级)课题;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了主要贡献;
3.成果主要参评资料包括:《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参评表》、课题研究报告、研究大事记、结题证书、获奖证明材料等。
第七条 “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参评条件:
1.能按教科室工作计划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且教育科研活动记录详实,有教科成果积累;
2.各学校教科室能完成当年学校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活动;
3.学校教师的研究意识明显增强,教育观念和行为发生了积极变化,产生了在区域内有影响的研究型教师。
第八条 “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参评条件:
1.
参评人员包括各学校科研管理人员或科研骨干教师;
2.
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能认真学习教科研理论知识;
3.多年来对本地区、本校教育科研具有率先引领、积极推进、有效指导的综合作用,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责任心强,将教育科研作为终身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功组织了影响较大的有关科研活动;
4.科研管理中成绩显著。主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有关教育科研的规章制度,组织学校各类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检查、推广等工作,使学校教育科研制度化、规范化,运转有序,效率提高。
5.积极指导其他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和成果总结,组织教师开展各种教育科研交流活动。
6.所在单位教育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部门的表彰。
第四章 申奖、评奖程序
第九条 自发出通知后,各学校对照相关项目的参评条件、评选标准及参评资料要求,开展参评准备工作。
第十条 参加“锦江区教育科研阶段优秀成果”评选者请填写《锦江区教育科研阶段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1),参加“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者请填写《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2),参加“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评选者请填写《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申报表》(附件3),参加“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评选者请填写《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申报表》(附件4),并附于每份参评资料前。所有参评资料一式一份,注意资料要真实准确、精简明了、装订整齐,避免冗杂堆砌。
第十一条 各校教科室统一收齐参评材料后,再填写《锦江区教育科研参评项目统计表》(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将学校所有参评材料准时报送区进修校发展室。
第十二条 “锦江区教育科研阶段优秀成果奖”和“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各主研人员不超过7人。
第十三条 评奖工作由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邀请省、市区专家和发展室教研员形成评选小组按《锦江区教育科研阶段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附件6)、《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附件7)、《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评选标准》(附件8)、《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评选标准》(附件9)。
第十四条 锦江区教育局在每年11月进行“锦江区教育科研阶段优秀成果”、“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十五条 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公正、保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外透露讨论、评审、表决的情况,评审结果在正式公布前不得对外透露。
第十六条 凡发现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或故意重复申报获奖者,将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并给予公布,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建议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或处分。
附件1:《锦江区教育科研阶段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2:《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3:《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申报表》
附件4:《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申报表》
附件5:《锦江区教育科研参评项目统计表》
附件6:《锦江区教育科研阶段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
附件7:《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
附件8:《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评选标准》
附件9:《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评选标准》
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2年9月
附件1:锦江区教育科研阶段优秀成果申报表
参评项目 |
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阶段成果奖 |
课题名称 |
|
课题来源 |
|
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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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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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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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研人员 |
(5—7名,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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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 (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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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情况 及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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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
参评项目 |
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
课题名称 |
|
课题来源 |
|
承担单位 |
|
立项时间 |
|
结题时间 |
|
主研人员 |
(5—7名,排序) |
||
成果简介 (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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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情况 及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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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申报表
分管领导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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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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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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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人员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学科、职称 |
是否专兼职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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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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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数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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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申报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务 |
学科、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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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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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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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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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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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教研室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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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评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锦江区教育科研参评项目统计表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序 号 |
参 评 项 目 |
统 计 |
1 |
锦江区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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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阶段成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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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锦江区优秀教科室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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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锦江区教育科研研究人员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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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资料总计 |
份 |
附件6: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阶段成果奖评选标准
考评项目 |
考 评 具 体 标 准 |
各项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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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管理 (25%) |
1.领导重视,研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有年度研究计划和总结(5分) |
|
||
2.有分管领导负责,对研究情况熟悉(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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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研人员稳定,分工明确,责任落实(5分) |
|
|||
4.研究经费、设施等条件得到保证(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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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研究、学习、奖励等制度健全并落实(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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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 进展 (30%) |
6.已完成开题论证工作(10分) |
|
||
7.已按计划投放相应的改革措施(10分) |
|
|||
8.有组织地开展教师专题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外出学习等活动(15分) |
|
|||
9. 有课题研究活动,并有课题阶段成果总结。(10分) |
|
|||
研究 资料 (15%) |
10.有关于本研究的前期文献综述(5分) |
|
||
11.向教师提供研究所需的学习资料、书目等(5分) |
|
|||
12.反映研究过程的档案资料(计划、总结、活动记录、简报、大事记、图片、音。材料等)完整、有序(5分) |
|
|||
研究 成果 (15%) |
13.按计划完成了本年度的研究工作目标(5分) |
|
||
14.取得一定质量和数量的阶段研究成果(5分) |
|
|||
15.阶段成果能及时转化或运用在工作实践中,并促进教育教学真实的改善(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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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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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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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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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
考评项目 |
考 评 具 体 标 准 |
各项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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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管理 (25%) |
1.领导重视,研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有年度研究计划和总结(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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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分管领导负责,对研究情况熟悉(5分) |
|
|||
3.主研人员稳定,分工明确,责任落实(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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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研究经费、设施等条件得到保证(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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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研究、学习、奖励等制度健全并落实(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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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进展 (30%) |
6.已完成开题论证工作(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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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已按计划投放相应的改革措施(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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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有组织地开展教师专题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外出学习等活动(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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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资料 (15%) |
9.有关于本研究的前期文献综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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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向教师提供研究所需的学习资料、书目等(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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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反映研究过程的档案资料(计划、总结、活动记录、简报、大事记、图片、音。材料等)完整、有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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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成果 (15%) |
12.按计划完成了本年度的研究工作目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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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取得一定质量和数量的阶段研究成果(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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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阶段成果能及时转化或运用在工作实践中,并促进教育教学真实的改善(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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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效果 (15%) |
15.干部、教师的教育观念、行为发生了积极的变化(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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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围绕研究目标,研究对象的行为发生了积极的变化(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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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学校形成了良好有序的研究氛围,教师参与面广(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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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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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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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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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教科室评选标准
内容 |
评
选
标
准 |
考查方式 |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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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建 设 (25分) |
校长科研意识强,设有专门的科研机构,有不少于3人的专、兼职人员。人员素养较高,且相对稳定。(8分) |
查资料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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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健全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落实。(10分) |
查资料 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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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能反映学校科研工作整体进展情况。(7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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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40分) |
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了学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计划)且有特色,切实可行。(6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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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面临的重、难点问题,组织了有利于学校发展的“龙头”课题,课题进展良好。(8分) |
查资料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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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组织教师开展教改研究,半数以上教师有自己的研究专题。(8分) |
查资料 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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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理论、教改信息、研究方法等方面为教师提供帮助,教师满意度高。(6分) |
查资料 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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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研究内容,多数教研组每期有相应的专题教研活动,活动针对性强,研究较深入,有实效。(6分) |
查资料 访谈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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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1~2次全校性研究活动,活动主题鲜明,参与面广,实效性强。(6分) |
查资料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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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成 效 (35分) |
学校形成了良好的研究氛围和机制,教育科研成为学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6分) |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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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了办学特色形成,在区域内产生了一定影响。(6分) |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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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效益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升,受到上级表彰或在县级及以上会议做经验介绍。(8分) |
查资料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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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研究意识明显增强,教育观念和行为发生了积极变化,产生了在区域内有影响的研究型教师。(8分) |
查资料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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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丰富,成果形式多样,成果水平高。(7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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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
承办了区(市)县及其以上级别教改研讨会,或研究成果被列为区(市)县及其以上级别教研部门成果推广项目。(5分) |
查资料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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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本校科研工作方面有明显的创新性措施和成效。(5分) |
查资料 平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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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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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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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教师进修校 评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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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锦江区教育科研优秀研究人员评选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数 |
工作意识(30分) |
1.认真落实业务部门下达的教育科研工作任务(10分); 2.积极谋划本校教育科研发展(10分); 3.主动参与、承担课题研究,并积极组织教师开展课题研究(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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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50分) |
6.能够较好地发挥教育科研示范引领作用(10分); 7.积极组织、参与课题研究与推广(10分); 8.主动承担交流展示研讨活动任务(2分/次); 9.积极组织开展教、科、研、培训活动或在培训中承担讲座、教学、示范任务(10分); 10.指导学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工作(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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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绩(20分) |
11.主持区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的主研人员(5分/课题); 12.研究成果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科研成果奖励(5分/课题) 13.区级及以上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5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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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20分) |
14.2010年以来优秀教师、区/校级骨干教师(10分/次) 15.获市、区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社会荣誉称号劳模、优秀园丁、优秀、先进、标兵等(5分/区级、10分/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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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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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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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教师进修校 评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